这里的日子单调得让人绝望,早晨和晚上的饭菜总是一成不变,中午虽给米饭,可那米饭看着白得可疑,凑近一闻,一股霉腐味儿直钻鼻腔,放进嘴里嚼嚼,半点香味都没有。菜呢,汤少了,干巴巴的东西多了,却始终不见半点荤腥。至于睡觉的大板铺,那股混杂着汗臭和霉味的气息,简直难以形容,光想想就让人作呕。我心里不禁犯起嘀咕,这地方怎么比看守所还不如?以前劳改犯常说:“阴间有地狱,人间有监狱。”依我看,这工地简直就是地狱中的地狱。我怎么又落到这般遭罪的境地?不行,不能再干下去了,再这么继续,我非得把命丢在这儿不可。

“你以为这是你家啊,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?”组长横眉竖眼,那凶狠的模样仿佛要把我生吞活剥。

我不仅没走成,还结结实实地挨了好几个大嘴巴子,之后只能乖乖回去继续干活。人家说了,到月开工资,平时要是想买烟、买手纸,可以借点零花钱。可那借的一点点钱,根本不够买别的东西啊。

好不容易干到月底,想着应该能开支了吧?结果会计出差了,说下个月一起开支。可到了下个月,依旧没开,各种五花八门的理由等着我。哎,真他妈倒霉,遇上黑包工了,白白干了活却拿不到钱,晚上还经常加班到半夜。我实在受不了了,必须得逃!早就偷偷踩好点了,钱是肯定要不回来了,但我得想别的办法把应得的捞回来。

发挥我“特长”的时候到了。什么时候防守松懈,什么地方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出去,哪里放着值钱的东西,这些我都摸得一清二楚。时机一到,我就开始行动。管天管地还能管着人拉屎放屁不成?顺着那狭窄的尿屎道,一晚上我能往返两三趟,把偷出去的东西找个隐蔽得不能再隐蔽的地方藏起来,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去睡觉或者干活。

我不仅不逃了,还跟他们玩起了游击,躲猫猫。你们不仁在先,就别怪我不义了。那些东西不管他们怎么换地方,我都了如指掌,毕竟我是力工,是他们眼中的自己人,他们不但不防备我,还让我亲自参与搬运之类的活儿。哼,累死他们也想不到是我干的!可再仔细一想,这样下去不行,时间长了,再周密的计划也容易露出马脚,夜长梦多啊。

“组长,我肚子疼,疼得实在受不了了,我得去医院。”我双手捂着肚子,装出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。

“那就去吧,反正几千块工钱还压在这儿呢,量你也不敢不回来。你要是不回来,我们再雇别人就是。不过这个月底可要开支了,你自己好好琢磨琢磨。”包工头一脸的满不在乎,仿佛吃定了我。

“别他妈拿我当傻子糊弄!再信你们这套,我就是孙子!”我心里暗骂,拿着预支的五百元,头也不回地溜了。出了工地大门,我感觉自己就像刚从一个牢笼里挣脱出来,却又仿佛又踏入了另一个无形的看守所。好在这段时间没白忙,偷来的东西能抵不少钱呢。那些东西一卖,刚好和我应得的工资差不多。你问他们丢了什么东西?他们能防备得了我吗?再说,他们根本不敢报案——那么多工人被他们软禁在这里,警察来了他们的麻烦可就大了去了。

藏哪儿了?呵呵,运气不错,附近有一片没人住的破房子,荒得很,八百年都不见个人影。这个工地是在原来的居民区拆迁后盖起来的,不远处还有没拆迁完的地方,藏点东西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儿?

我蹲在拆迁废墟上数钱,钞票上还沾着斑斑的水泥灰。远处推土机的轰鸣声突然变得模糊起来,仿佛变成了管教的电棍声,我猛地一下撕碎了一张小额钞票——那上面被人写上去的数字,像极了判决书上那冷冰冰的刑期。

我给自己留了点生活费,剩下的钱全都汇回了家。这算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地“挣”钱吧,虽然这钱挣得有点不那么光彩,说是靠自己劳动挣来的吧,又不太对,说是偷来的吧,好像也不全是。反正没白干,那时候心里还挺自豪的。心想这要是能按时开工资,或者三个月一支付,那该多好啊,这钱花得也能理直气壮、光明正大。可没办法,谁让他们不给我开工资呢?不开工资就算了,还骂我,有时候甚至动手打我。不偷他们的,我都觉得对不起自己。这毕竟是我活了三十多岁第一次“赚钱”,多少还是有点遗憾在里头。不过管他呢,反正我没白干,肯定比那些人强多了。这么一想,我又来劲了,隔三差五地就想去一趟。但后来仔细一想,不能再这么下去了,什么事儿都得有个度,把握不好分寸,迟早得出事。于是,我决定还是去人力市场碰碰运气。

省城很大,劳务市场可不止那一个。我决定换个地方,去离那个工地最远的 X区。在一个小公园旁边,我找到了新的人力市场。这里的工种丰富多样,来雇工的人也不少。第二天,我正准备离开的时候,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凑了过来:“我搬家用三个力工,一个多小时的活儿,每人三十元,有没有人干?”

他镜片后的目光在我结实的手臂上停留了两秒,那眼神让我心里微微一紧。我注意到他无名指上的戒指泛着旧银的光泽,袖口还沾着星点脂粉——像极了姚红当年补妆时不小心蹭上的痕迹。不知为何,我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警惕。

他刚喊完,我就迅速窜了过去:“我去,我是力工。”他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,仔细瞅了又瞅,然后对我笑了笑。这一笑,差点没把我的汗毛给吓得立起来。那笑容既不是苦笑,也不是似笑非笑,更不是笑里藏刀,总之让人浑身不自在。我心里犯起了嘀咕,这人怎么这么奇怪?但又一想,管他呢,我干的是活,他给的是工钱,他爱怎么笑就怎么笑吧,挣这三十块钱够我活一天呢。

他第一个就选中了我,随后又另外挑选了两个力工。没走出去多远,不知道为什么,他先打发走了一个,没过一会儿又打发走了一个。我心里顿时警铃大作,站住不走了:“你一开始说用三个力工,现在辞了俩,三个人的活我一个人怎么干得过来?”

“哎呀,没事儿了,今天少搬点儿,他俩的工钱全给你,你还是干一个人的活儿,你呀,真是个实心眼儿。”他说话的时候,指尖轻轻翘着,那姿态就像捏着无形的绣花针,透着股说不出的怪异。

管他呢,干一个人的活却能领三个人的工钱,这种好事不干才是疯子。我又看了看他,他比我矮,比我瘦,细皮嫩肉的,皮肤还特别好。我心里寻思着,就他这样,我一拳能把他打出三个滚,我还怕他不成?

我跟着他拐进了老城区的筒子楼。楼道里弥漫着煤炉的气味,墙皮剥落的地方露出半截“计划生育好”的标语,透着一股陈旧的气息。上到三楼,他掏出钥匙开门时,我瞥见他手腕内侧有一个蝴蝶纹身——和姚红后颈那个一模一样。我的心猛地一缩,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。

这哪像是要搬家的样子?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,还弥漫着浓重的香水味。我心想,可能是女主人喜欢吧,毕竟香味总比臭味强。

“先喝点水。”他递过来的玻璃杯边缘有淡淡的口红印。我盯着墙上唯一的相框,那是一张褪色的京剧剧照,剧照里的他扮相俊美,水袖翻飞间露出锁骨处的胎记。

“这是你?”我指着照片,语气中带着一丝疑惑。

他正往酒杯里倒酒,手微微颤抖着:“十年前在团里,扮虞姬。”

“后来呢?”我追问道,心里对他的故事充满了好奇,同时警惕也丝毫未减。

“后来……结婚了。”他突然扯开衬衫——左胸上有道蜈蚣似的疤痕,“她用剪刀扎的。”

听到这儿,我心里一颤,但表面上还是强装镇定:“那往下搬什么?”我急于结束这个有些诡异的对话,赶紧开始干活,拿了钱走人。

“忙什么嘛哥,你先喝点水,等我一下啊。”他又给我倒了杯水,那眼神让我觉得他似乎还有什么别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