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:初犯

“老犯儿”这个词,对大多数人来说,可能只是指那些在监狱里待了十年以上的犯人。但对我而言,这个“老”字不仅仅是时间的累积,更是次数的叠加。时间拉长了我的刑期,次数则让我成了监狱的常客。我累计的刑期已经超过了二十年,足够判一个死缓。

死缓,听起来像是多活两年,但实际上,这两年决定生死。如果这两年没再犯罪,死缓可以转为无期;如果再犯,那就必死无疑。而我,已经第八次出狱。第九次?恐怕没机会了。不是我不想改,而是我病了。病得连拿自己的东西都费劲,更别提去偷别人的了。

病毒在我的身体里肆虐,像一群无形的盗贼,洗劫着我的健康。我的关节像是生锈的轴承,每动一下都发出刺耳的摩擦声。腰椎间盘突出的骨刺像一把生锈的改锥,搅动着我的神经,疼得我几乎发疯。

我还咳嗽,鼻腔像被水泥封死,每一次呼吸都像在撕裂喉咙。我知道我发烧了,虽然没有体温计,但估计不会低于三十九度。药?昨天吃了,今天没了。连泡面的力气都没有,更别提去买药了。

你问我老婆孩子?早就走了。二十多年前的事,快三十年了。连她们长什么样我都记不清了。酒,是我唯一的伴侣。酒一上头,我六亲不认;没酒的时候,六亲不认我。

别问了,我心烦。现在只想哭,可哭有什么用?哭死了也没人听见,听见了也没人管。在别人眼里,我就是过街老鼠,是祸害,比瘟神还让人讨厌。我饿死、病死了,也没人会管。估计只有等我腐烂了、臭了,才会有人闻着味儿找上门来。

说到饿,还真有点饿了。可连泡面的开水都没有。外卖?账户余额只够买三顿大餐,或者三盒退烧药——前者让我死得舒服,后者让我活得更难受。刚出狱时领的2000块临时救助金,已经花得差不多了。

别说了,我心烦。我觉得自己要死了。死了也好,死了就不用花钱了,就不用再去偷别人的东西,也不会这么难受,更不用受这该死的病折磨了。

你叫我什么?贼?小偷?我听着刺耳。告诉你,政府管这叫“盗窃”。我是惯犯,是累犯,我偷了别人的东西,可它却偷走了我的人生。

2022年12月15日,是我第八次出狱的日子。那天,管教递给我一张释放证明,纸上飘着油墨香,可我闻到的却是铁栏杆的锈味。

“赵一臣,记住,这是最后一次。”他的声音隔着防护面罩传来,像从化粪池底部浮上来的气泡。我捏着那张纸,突然想起二十多年前老婆离开时留下的离婚证——同样写着“结束”。

想着想着,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。昏暗的房间像具敞开的棺材,六十平米的空间里漂浮着霉变的时间。铁架床上的棉絮露出泛黄的牙齿,衣柜门吱呀作响,像在咀嚼某个未完成的刑期。衣柜深处挂着件黑色羽绒服,袖口还残留着2018年冬天的雪。口袋里装着张超市小票,日期是2018年12月16日,金额栏的38.5元,是一瓶白酒和花生米的价格。

我很快做了一个梦。梦里,我在监狱的走廊里奔跑,每扇铁门上都写着不同的刑期。突然,所有铁门同时打开,涌出的不是犯人,而是成箱的布洛芬、抗原试剂和N95口罩。管教干部举着扩音器喊:“这次放你们出去,是为了让病毒给你们减刑!”

“这日子可怎么过?马上过年了,一点年货都没有,难道让我们娘俩喝西北风吗?你这心可真够大的,要钱没钱,要吃的没吃的,睡,睡,一天到晚就知道睡,怎么不睡死你呢?你今天睡死了,明天我就抱着姑娘改嫁去!”

躺在床上的赵一臣被老婆在厨房的谩骂声惊醒。他猛地从炕上坐起来,揉了揉满是眼屎的双眼,呆愣了一会儿,回头看了看正睡得香甜的三岁女儿,随后快速穿好衣服,戴上棉帽,一声不响地推门走了出去。

“别回来了,死在外面算了!”身后传来老婆半真半假的咒骂声。

河清镇,也是河清林业局的所在地,有三千多户人家,近万人口。这里只有一条主街,街两侧店铺林立,平日里车水马龙,倒也一片繁荣。只不过现在是冬天砍伐季节,有力气的汉子都上了山,加上临近黄昏,天空中飘着雪花,显得格外冷清,街上的行人更是少之又少。

赵一臣抬头望了望天,灰蒙蒙的,除了像棉絮一样的雪花密密麻麻地飘落,其他什么都看不见。此时正是准备晚饭的时间,炊烟四处升起,空气中偶尔夹杂着葱花爆锅的香气。他用力吸了一口气,又咽了一口唾沫,喉咙里发出“咕噜”一声轻响,随后开始漫无目的地在雪地上走着。

他挺恨他那个爹的,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,偏偏给他娶了这么个母夜叉。当初说她体质好,能干活,是正经人家的孩子。现在可好,那大体格子正好用来对付他这单薄的小身板。动不动就对他伸拳脚,冲他吼几声。打吧,打不过;没等他伸手,她就疯了似的冲过来。骂吧,没她嗓门大。所以他真的有些怕她,要是把她惹急了,能把他拆零碎了。

她比他高半头,把他装下还能塞进去个米袋子。刚才她又急眼了,惹不起还躲不起吗?你在家消消气,我出来溜达溜达。别看她话狠,我不回去她也懵,弄不好还会像上次那样出来四处找我,央求着我回家。要不是看在女儿还在邻居家的份上,跪下求我都不回去。

赵一臣一边走一边想,想到这儿不禁“扑哧”一声乐了。想起那次,真是美滋滋的。看来离家出走这招的确挺好用,怪不得那些妇女们一打架就回娘家,原来都是些吃软不吃硬的货。

咦?什么菜味道这么香?这么熟悉?杀猪菜!一定是杀猪菜!他四下张望,再用鼻子顺着香味仔细找。呵呵,看到了!只见右侧一户人家灯火通明,有七八个人正围着桌子推杯换盏,喝得那个美。明白了,这户人家肯定是杀了年猪在请客。一想到年猪和杀猪菜,赵一臣口水都要流出来了。

他朝院子里望了望,认识这家姓秦,男主人是个老师,曾经是他高中时候的学兄。上学的时候他学习就好,后来考上师范大学回来做了老师,还曾经和他抢过女朋友。现在想想还恨他。他老婆是个家庭妇女,肯定是女主人养的猪,真正的笨猪肉,那肉肯定香得很。这肉冻哪儿了呢?肯定不会放在屋子里。仓房,对,肯定在仓房冻着呢!

想到这儿,他一闪身躲在木栅栏(当地俗称板樟子)后面。突然感觉眼前一亮,这木栅栏后不就是仓房吗?木栅栏上挂着的冰棱,在月光下折射出林区特有的冷冽光芒,上面钉着的林业局防火宣传标语,字迹在风雪中斑驳剥落。

他顺着栅栏缝隙向里一看,嘿,真是!只见仓房里的案子上,大半只猪的肉都摆在那里,有前槽、腰盘,还有猪后腿,每块都有三四十斤重,而且还是黑猪肉。这可是当地独有的优良品种,小时候妈妈就曾喂养过,所以才散发出那么强烈的肉香气。

猪头,猪头就在边上放着呢。如果扛走一块肉,捎带着拿走猪头,不但过年有肉吃,二月二连猪头肉的问题都解决了。想到这里,他不由得打了个冷战——这不是偷吗?要是让人看到怎么办?此时的他心脏怦怦直跳,感觉像要蹦出来一样,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。

他稳定了一下情绪,心想:管他那么多呢,抓到算我倒霉,抓不到是我走运,还报了当年的仇。他安慰自己道。

想到这里,他把牙一咬,心一横,向四周看了看。这时候的天已经完全黑了,路上根本没有行人。他扳住木栅栏的横条用力摇晃,木条在积雪中发出脆响,只一会儿的工夫就撬下来一大块,再一用力,另外一块也下来了。哈哈,刚好可以侧着身体钻进去。

他从里面拿出来一块最大的猪后腿,又拎起猪头钻出来,然后扛起猪肉,拎着猪头绕道往家走。没有人注意他,更没有人来追。屋里的人正喝得热闹呢。除了刚从那里走出来后不远在路边碰到一条大狗外,什么都没遇到。

第二章:让人又爱又恨的女人

香,太香了。这肉怎么就那么香?赵一臣看着老婆吃得满嘴流油,心里一阵满足。他吧嗒一口肉,嗞喽一口酒,连吃带喝,美得鼻涕泡都快冒出来了。他用筷子头沾了点酒,轻轻点到女儿的小嘴上。小丫头眉头一皱,嘴一咧,不但没哭,反而砸吧砸吧嘴,冲他笑了。这一笑,笑得他心花怒放,一抬手,把杯子里剩下的半杯酒一饮而尽。

屋内暖意融融,肉香、酒香交织在一起,仿佛驱散了生活的阴霾。但赵一臣不知道的是,这看似平静的夜晚,正悄悄酝酿着一场风暴,而这场风暴,将彻底改变他的人生轨迹……

赵一臣用力地吧嗒着嘴,却发现自己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。再用力吸气闻,还是没有,什么味道都没有,连自己刚才放的屁都闻不到。他是个真正的“臭屁王”,以前熏得老婆没好气地骂他,后来连同犯们都对他骂个不停,甚至因此还险些和某个同犯打起来。瞧我这记性,连那人是谁都忘了。当时还想,臭死你才好呢,省得你总和我耍脾气。

现在奇怪了,怎么一点都闻不到?是自己的屁不臭了?应该不是吧。再一琢磨,明白了——自己的鼻子好像被打了麻药,麻麻的,木木的,什么味道都闻不出来。此时的他已经完全清醒,是被自己第一次偷的肉馋醒的。他更馋酒。

老婆的心可真大,连肉是哪里来的都没问。她说的话倒是让他挺得劲儿:“这才像是个老爷们儿。”也不知道她是损他还是夸他,反正那时候听着挺舒服。

喝完酒,他想起她刚才说的话,心里有些不乐意了。什么叫“像个老爷们儿”?我就是个老爷们儿,怎么还说“像”呢?不行,今儿个非得让她知道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老爷们儿。都说酒壮熊人胆,自己的老婆用不着它壮胆,只要把它变成腰里的那股劲儿就够了。姑娘刚睡着,他就来劲了。他一来劲,她倒成了绵羊,乖乖地配合他。可没过多久,她开始反扑了。那天她可真叫个猛,要不是仗着酒劲,几个回合他就得败下阵来。从那以后,他才明白,酒是个好东西,而他老婆……唉,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人。

渴,真渴。嘴唇好像裂开了口子,用舌头一舔,干巴巴的疼。赵一臣趔趄着走到水龙头前,接了一大碗水,两口就灌了下去。凉水下肚,他顿觉精神了不少,全身的疼痛也减轻了许多。

饿,真感觉到饿了。烧水泡面吧?不,他要来一碗火腿肠煮方便面。这方便面,就像他那老婆,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,可有时候又离不开。虽然没什么营养,但能填饱肚子,吃起来也挺香。特别是煮着吃,比泡着吃强多了。

赵一臣坐在桌前,大口吃着煮面,脑子里却像过电影似的,突然冒出一个莫名其妙的想法:这面不就像那女人吗?不同的地点,不同的时间,不同的方式,不同的调料,吃起来就是不一样。自己家的女人适合煮着慢慢吃,时间长了就腻了;外面的女人就得泡着来,因为只有在最需要的时候才会去泡。想到这里,他冷不丁想起了姚红。

听听人家这名字叫的——姚红,姚红,不就是要红要红吗?可能真是沾了名字的光,姚红在这家歌厅里真是最红的。几乎没费什么力气,赵一臣就把她“泡”到手了。为什么?因为他兜里有钱啊。有钱能使鬼推磨,有钱就能让姚红冲他笑。别人给一百,他啪地甩出二百;不行?那就三百。你说她能不乐吗?

姚红不但穿得一身红,身上还特别香。也不知道是化妆品的香,还是她本身自带的香。赵一臣总觉得那是雪花膏混着煤炉的味道,这种香让他迷糊,比刚喝过三杯六十度的白酒还让他迷糊。迷糊归迷糊,正事不能忘,要不然那钱就白花了。

自从认识姚红以后,他中邪了。两天见不到她,心里就痒痒得受不了。听好了,是心里痒,这心痒可比某个部位痒难受多了。不过,见她是要有代价的。于是,他的胆子越来越大,只要有机会,只要是他看好的,无论白天还是黑夜,他准保会弄到手。

这么说吧,只要有机会,只要是能拿得动的、能卖钱的,管它什么小鸡大鹅还是自行车绵羊,他是该出手时就出手,绝对不客气。只要一变现,数额足够,他就准保去找她,请她喝酒,给她买衣服。不到一个月,他在她身上花了五六千块。那可是1995年的五六千块啊!相当于林业局工人三年的工资,足够在市中心买套带煤棚的二手房。

有了别的女人,一天两天不交“公粮”还行,时间一长,家里的肯定起疑心。老婆盯着我,语气里带着质问:“你起五更爬半夜的,整天不着家。现在是有吃有喝了,可你也不能让我守活寡吧?老实交代,是不是外面有人了?”

我心里一紧,外面确实有人了,但哪敢说出来?这话一出口,她不撕了我,也得扒我层皮。我叹了口气,装出一副无奈的样子:“实话告诉你吧,我有病了。去看医生了,医生说肾有毛病。”她气得翻过身去,背对着我不说话。我心里偷着乐,总算糊弄过去了。

我离不开姚红了,她把我魂都勾走了。这不,刚干完一单“活”,我就赶紧来找她。

她正哼哼唧唧地,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。我正来劲呢,能高兴吗?张嘴就吼了一句:“别敲了!有什么事儿不能一会儿再说?”

话音刚落,门外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声音:“开门,警察。”

我的个妈呀,是警察!这是来抓嫖娼的?我吓得一激灵,赶紧拔“枪”出鞘,准备去开门。姚红一把拉住我,低声提醒:“千万别承认给钱了!给钱是嫖娼,就说咱俩是情人关系。”她这句话提醒了我。我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,哆哆嗦嗦地开了门,活像在别人家偷情被人家丈夫抓了现行。

门一开,三个警察冲了进来,二话不说就把我按在地上,铐上了手铐。手铐的铁锈味和姚红身上的雪花膏味混在一起,让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怪异。

“不至于吧?”我挣扎着说,“抓嫖娼也不至于铐我吧?我又没犯法,顶多是个道德问题。我俩是情人关系,又不是金钱交易。”

警察冷笑一声:“别整那没用的,跟我们回所里说。”

第三章:听到水龙头滴水就发抖

审讯室的白炽灯管发出嗡嗡的电流声,墙角贴着一张1994年的《在押人员权利告知书》,字迹被烟灰熏得模糊不清。墙上褪色的“坦白从宽”标语与墙角堆积的《严打简报》像我的脸色一样惨白。挂历停在1995年12月16日——这个日期后来成了我的让人又爱又恨的女人。

金属戒尺在桌面上敲击出催供的节奏,我的耳鼓膜像被重锤反复碾压,鼻腔里泛起铁锈味。突然,某个冰凉的金属物件抵住我的后颈,脊椎传来一阵电流般的震颤——这是我第一次领教“小白龙”的滋味。

耳光声与姚红的娇喘声在脑海中交织,我分不清此刻是在歌厅包厢还是审讯室。直到尿液顺着裤管流到地面,我才惊觉自己尿了裤子——就像八岁那年被父亲毒打时一样。

“钱从哪里来的?”警察冷冷地问。

这一问,我蒙了,不知道怎么回答。

啪!警察把一大摞材料摔到桌子上:“你是自己撂呢,还是我念给你听?”

我刚一犹豫,其中一个警察拿起一张纸念了起来:“某年某月,某某报案称丢失物品多少,价值多少;某年某月,某某说看到赵一臣拿着某某的东西回家了……”

我的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。时间、地点、事件,丝毫不差。我知道完了,抓嫖娼只是捎带脚,抓我这个贼才是真正的目的。

“交代吧。”警察盯着我,眼神像刀子一样锋利。

我瘫在椅子上,知道自己逃不掉了。不能说全撂了,至少撂了百分之七十。和材料一核对,对上号的占百分之八十。剩下的,警察说他们会去核实。最后,他们按我说的把我给办了。现在一想,真他妈傻。那么厚一摞材料,全打上都够枪毙的。最后才想明白,是自己把自己给卖了。

人证物证齐活,送拘留所吧。出门的时候,我看到姚红被放了。当时还担心她会不会挨大嘴巴,但离得远了点,只看到她坐在老板的轿车里,身上裹着貂皮大衣,正补口红。她指甲上的劣质甲油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刺眼。看那样子,她没挨揍,是被人接走的。估计是她老板——能开那买卖的,肯定不是一般人。

她没事,我也就放心了。可我对自己不放心哪。我那小心脏扑腾扑腾地跳,都快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。早就听说拘留所恐怖,看来吃苦头是在所难免了。

躺在床上的赵一臣想到这儿,不禁一哆嗦。冷,真冷。不是因为发高烧,现在烧好像退得差不多了,而是因为想起了在拘留所洗凉水澡时的冷。那种冷,才是真的冷。

办完交接手续,我被塞进号子里。一进门,吓了我一大跳。只见两侧铺上坐着二十多个大光头,目光冷得像刀子,仿佛能刺穿我的皮肤。

他们身上清一色的黄马甲,只有一个穿着绿马甲。刚进来,什么也不懂,话也不知道怎么说,坐也不是,站也不是,干脆抱头蹲下吧。也不知道当时怎么就那么猥琐。

正不知所措地蹲着,靠门边的大光头开口了:“哎,犯什么事进来的?家是哪儿的?”

坐不更名,站不改姓,我实话实说。听完,他乐了:“原来是个小毛贼,一看就知道你没什么尿。来,伺候他先把澡洗了。”

他话音刚落,呼啦上来五六个大光头,七手八脚把我衣服扒光了。我当时就哆嗦了,不是因为冷,是吓的。

那时候已经进入隆冬季节,外面积了厚厚的雪,屋里好像还没暖气,喘气都能看到哈气。我冷啊,但这才刚刚开始,比这冷一千倍一万倍的还在后头呢。

他们让我进卫生间,命令我拿盆放满水,放满满三大盆。一个大光头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个小塑料盆,让我站在门口。他用小盆装满水,离头半尺高,一点一点往我头上浇。刚开始,冷得我头皮发麻,紧接着脸木了,之后身体僵了。

太缺德了,太损了。浇得我全身不住地抖,一个劲儿地颤。等浇到第二盆,我感觉自己掉进了冰窟窿,喘不上气,说不出话。以至于后来,我一听到水龙头滴水就发抖。

受不了了,我嗖的一下就往里窜。现在才明白,当年的反抗多可笑。他们一看我躲开,不干了,噌噌蹿进来两个大光头,二话不说,一边一个抓住胳膊,把我又架到门口,命令我站好。他们不出去了,拿出几个盆,哗啦哗啦地放满了水,放一盆往外递一盆。我不明白他们想干什么,只觉得上下牙齿一个劲儿地打颤,声音像台老缝纫机。

“先把澡洗了。”门口那个光头的话让我心里一紧。洗完澡干什么?正琢磨着,那两个光头出去了,其中一个说:“你不是能躲吗?老大刚才说了,让我们好好伺候伺候你。淋浴完了再冲一下。”

他一声令下,水一盆接一盆地朝我扬过来。

“哎呀妈呀,冻死我了!”我向他们求饶,“大哥,我服了,饶了我吧,我再也不躲了!”我冷得实在受不了了,就差一点没给他们跪下。他们不但不停手,还看着我一个劲儿地笑,那表情让我心里发寒。

求饶也没用,一直到那十多盆水全浇完,我才算过了第一关。冷,太冷了,把我冷透了。当时我都想一头撞死,可惜手脚不听使唤,挪不动啊。是他们扯着膀子把我拽出去的。

没等穿衣服,门口的大光头问:“想吃面条呢,还是吃烙饼?”

真的假的?我心想,给我来碗热乎的面条吧,让我叫你爹都行。

“我看你瘦得像面条,来,给他来八张大油饼。”大光头话音刚落,又上来五六个大光头,其中两个抓着胳膊把我按在门边上,另外两个抓着我的腿。我心跳得厉害,他们要干什么?不会要……都是老爷们,可别这么干。

不容我多想,一个大光头大喊:“把屁股抬起来!”吓得我一激灵,赶紧把屁股抬高。

啪!啊!这啪的一声我听见了,也不知道他用什么抽的我屁股,疼得我惨叫一声。太疼了,真他妈疼。

啪!又一下。现在疼的可不止是屁股,好像全身都疼了。

又一声啪,我只感觉肚子里有什么东西往下冲,马上到门口了。我顾不得疼,赶紧用力收缩。

啪的又一声,无论怎么缩肛都不管用,只觉得有暖流在蠕动。好在他们早有防备,躲得快,躲得远。这要是喷他们一身,指不定还会用什么招数对付我呢。这也说明,他们经常干这样的事。

不用打到第八下,他们收手了。我忍着剧痛直起腰,回头一看,打我的那个大光头手里拿着双牛津底的布鞋,从里面掏出块透明皂。明白了,鞋底子加透明皂,把我抽老实了。他打完我,自己躲在角落抽烟,手抖得厉害。

第四章:你还是我亲哥吗

啥?监控?那次是我第一次进去,是1995年,当时连派出所都没这玩意儿!那年头严打刚过,老百姓还觉得小偷就该游街呢。即使有监控,也是2000年以后的事。2003年,我在电视上看到孙志刚事件,新闻里说看守所开始装摄像头了。我摸着后腰当年被“小白龙”抽打的疤痕,突然想起那个在审讯室喝茶的老警察——他的茶杯底压着张泛黄的《严打简报》,现在该换成《看守所管理条例》了吧。

那时候的警察办案也真叫个“虎”。现在回想起来,他们也是被时代套住的“套中人”。1995年的手铐与2003年的监控探头在记忆中重叠,我突然分不清哪个更冰冷。

报告?向谁报告?向警察报告?你敢吗?笨想也不敢啊。你报告完之后呢?警察处理他们了,反过来这帮大光头还不收拾死你?什么事都要想后果,这个道理我现在才明白,可惜晚了点。

“你问我,他们不会再找麻烦了吧?是,澡洗了,饼也吃了,我算是过完堂了。可是,还有后进来的呢。听我跟你讲,下一个进来的是个强奸犯……不行,不能讲了,我困了,吃饱喝足人犯困,我先睡一觉,睡醒了咱再聊。”

赵一臣自言自语着,头一歪,沉沉地睡了过去。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,睡得忘乎所以,仿佛要把这些年欠下的觉都补回来。

“嗡嗡嗡——”

不知道睡了多久,他被小饭桌上震动的手机吵醒。他迷迷糊糊地闭着眼,伸手准确地摸到手机,眼也不睁就接了:“哎,谁呀?”

“还谁呀?我的号码你都不认识吗?我是你老姐。”电话那头传来老姐略带责备的声音。

一听是老姐,他唰的一下睁开了眼睛:“老姐,我睡觉呢,没看是谁就接了。”

“你好些了吗?吃药没有?”老姐的声音里透着关切。

“没好呢,太难受了,今天是第二天。老姐,你怎么样?”赵一臣问道。

“我也是,已经患病一周多了,现在总算好点了。你要多喝水,吃退烧药,止咳药。你那里有吗?”老姐问。

“没有,我不愿意动,就没去买。”赵一臣有气无力地回道。

“那怎么行?吃饭了吗?”老姐又问。

“上午煮了方便面。”赵一臣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。

“你呀,真拿你没办法,就是不知道照顾好自己。是不是没钱了?我马上给你叫外卖,药也一起买了。想吃什么?”老姐的语气里满是心疼。

“打卤面,回锅肉,外加一瓶二锅头。”赵一臣想都没想就回道。

“行,你等着吧,我马上给你订。一会儿再给你转点儿钱。”说完,老姐挂断了电话。

放下电话,赵一臣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。都说“打仗亲兄弟,上阵父子兵”,可如今他落魄到了这种地步,别说别人,就连他那亲哥都离他远远的。他不知道怎么得罪了哥哥,明明以前哥俩挺好的,可自从他第三次进去后,哥哥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。

“你是我亲哥啊,我千不该万不该,你也不能这样对我吧?打电话不接,换了号码打,一听是我马上就挂。发信息从来就没回过。哥呀,你还是我亲哥吗?”

现在想想,他不怪哥哥。第一次进去,妈妈病了;第二次进去,爸爸病了;第三次进去,爸妈都走了。如果不是因为他,他们不会病,也不会走得这么早。哥哥从小就是个孝子,他能不恨我吗?嫂子骨子里是老传统,觉得我不可救药,哥哥也就不再搭理我,就当没有我这个弟弟,就当我已经死在监狱里了。

可是,他还有老姐,还有大姐。一想到她们,他就恨自己恨得要死。大姐结婚早,后来为了管我,又离了婚。她在砖厂打工,患上了皮肤病,全身上下没一块好地方,最后被砖厂辞退了。到现在,她的病还没好,中医看了,中药喝了,就是不见效。她一直单身到现在,怪谁?怪我呗。如果不是为了我,她不会离婚,不会去打工,也不会得这怪病。

再说老姐,从小她就疼我。我刚出事的时候,她正处对象呢,后来也黄了。为啥?肯定是因为有我这样的小舅子,嫌丢人呗。后来,老姐找了个比她大七八岁的男人结婚,可几年都没孩子。老姐夫一生气,把老姐给休了。

四十多岁离婚的女人,再找就难了。老姐说不找了,一个人过也挺好。现在她搞直播卖农产品,一个月能挣个万儿八千的。她还收养了个小女孩,已经长大成人。可那孩子从小就是个病秧子,老姐挣的那点钱,全给她看病了,偶尔还要接济我。

“你说,我不就是个祸害吗?不但祸害了自己,还把父母祸害死了,把两个姐祸害得没了家。我哪是个人啊?”他抬起手,狠狠地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,“啪!”

刚抽完,有人敲门,是送外卖的。他擦了擦眼泪,揉了揉眼睛,冲着门外喊:“放门口吧,我正阳着呢,别传染给你。”

“好的哥,谢谢你啊!祝你早日康复!放心,没几天你就会痊愈。现在很多人都转阴了。国家保护了我们三年,乙类乙管不是不管,现在放开,是因为疫情已经过去,肯定不会有问题。”外卖小哥把餐盒放下,挥了挥手,转身下楼了。

赵一臣听着,心里一阵暖意。他拿起手机,给外卖小哥点了个好评。正想着,送药的也到了。他关上门,清点了一下,老姐心真细,口罩、止咳药、退烧药、体温计、消毒液,全齐了。除了面条和回锅肉,老姐还多订了一大盒饺子。

“酒呢?怎么没有酒啊?我的老姐呀,酒就是我的命根子,怎么把酒给忘了?”他正嘀咕着,手机“叮铃”一声响,是老姐发来的信息:“你现在不能喝酒,听话。等你病好了再喝。”

“老姐!我的老姐呀,你不知道我是个酒蒙子吗?没酒,啥饭菜吃着都不香。”他叹了口气,自言自语道,“算了,不喝就不喝吧,就听老姐一次。何况现在喝什么都没滋味。”

他打开餐盒,夹起一个饺子塞进嘴里。吃着吃着,他突然想起一个人,那个曾经改变他命运轨迹的人。不知道如今她身在何处,又会给他带来怎样的波澜……

第五章:她永远那么美

想起谁了呢?想起老姐那个对象了。记得那小伙子叫大志,人挺不错的。我出事前,他们刚处不久。大志不但对我老姐好,对我也好。知道我好这口,他经常请我搓一顿。这小子贼能喝,一不小心就把我灌倒了,然后再连拖带拽地打个三轮车给我送回去。

小伙子挺精神,大高个,说话慢声细语的。他们一家人都是林业职工,家境一般,不过配我老姐还是绰绰有余的。对了,我老姐有个外号叫“洋娃娃”,小时候特别招人喜欢,长大了也不丑。后来因为各种原因,她变得苍老了,也不那么好看了,但在我心里,她永远那么美。

按理说,老姐和大志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可我这一出事,活生生地把这对鸳鸯给拆散了。进拘留所的第二天,律师来了,告诉我:“你大姐、大哥、老姐,还有她男朋友都在外面呢。他们已经找好关系,一会儿就去谈。如果乐观的话,能把你捞出去。最糟糕的也就是教养,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你进监狱。”听到这个消息,我乐坏了。

可乐极生悲。第二天干警刚上班,律师又来了,告诉我:“这事办不成了,找的人出事了,只能等着开庭,估计会判个两三年。”

一听这话,我傻了。怎么这么背?怎么偏偏我家里人找他办事儿的时候他就出事儿呢?难道活该我倒霉?我想问他找的人出了什么事儿,可一想,和我有什么关系呢?万万没想到的是,还真和我有关系。投改下大队服刑后不久,我姐他们来探监,听她把事情原委一说完,我真恨不得自己把自己给掐死。

原来,我姐那对象大志听说未来小舅子被抓,急疯了,就通过各种渠道找关系。还真让他找到了——他一个同学的亲舅舅,是林业公安分局的队长。他要说句话,肯定好使啊。我们这里就是个小镇,办我案子的就是一派出所,队长的面子谁敢不给呢?所以,那天律师会见完,他俩就去队长家登门拜访。哪有白办事的?说白了,就是去送礼托关系找门路。

当时队长临时有任务出警,队长夫人和两个孩子在家。她知道是外甥介绍的,不用说就知道肯定是送好处来了,所以很是热情。她让两个孩子到卧室玩,自己陪着闲聊。过了一会儿,队长回来了,寒暄了几句,到卧室换衣服,又逗了会儿孩子,就出来了。外甥不常登门,当舅妈的出去买菜,准备留他们吃饭。

老姐把情况介绍完,队长直挠头。老姐拿出来一个信封,刚放到桌子上,突然,从里面的房间里传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声,紧接着就是一声稚嫩而又尖锐的惨叫声。这突如其来的两声巨响,如晴天霹雳般,瞬间将众人惊得呆若木鸡。队长马上反应过来,三步并作两步冲进了卧室,随后传来他撕心裂肺的哭嚎声。

老姐他们赶紧过去看,顿时吓傻了。只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,满脸是喷溅的鲜血,怔怔地站在地上,脸色苍白,瞪大惊恐的眼睛盯着床上。一把手枪躺在他的脚下。再看床上,一个小女孩头朝里躺在那里,脑袋上有个小洞,血还在往外淌。太惨了。小女孩也就六七岁,任何人看到这个场景,心都会碎。

原来,这小姐俩玩得好好的。爸爸进屋换了衣服,把裤子像往常一样挂在衣架上。他们经常玩枪,队长每次回家前都要检查枪。这次他有抓捕任务,人抓到了,却忘了退子弹。他急着回家,把这茬给忘了。小男孩像平时那样和姐姐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,用枪指着姐姐的头。他早学会了开保险。姐姐要跑,他追上去,扣动扳机,照头就是一枪。惨剧发生了。

姐姐倒在血泊中,弟弟吓傻了,是真傻了。从那以后,他患上了精神病,有时哭,有时笑,嘴里叫着姐姐的名字,一直到长大也没好,和活死人差不多。队长受了处分,险些没被开除出警察队伍。后来听说当片儿警了。队长夫人更惨,差不多也是个精神病,时而清醒,时而糊涂。后来由于伤心过度,抑郁而死。

倒霉的队长操碎了心,日子过得很艰难。五十多岁的人,看上去像个小老头,满脸皱纹,一头白发。这个家就这样因为我败落了。听完老姐讲完,我这个恨呐,恨自己真成了祸害,把好好的一家人祸害成那样子。

队长家出事后,我也遭了殃。几个月后开庭审判,最后以盗窃罪判了我三年,因嫖娼罚款三千元。判决下来的第二天,我媳妇儿就提出离婚。唯一的财产就是那三间房,归她所有,算是我对女儿尽的抚养义务。没过几天,她把房子卖掉,抱着孩子走了。这一走,从此音信皆无,一直到现在。

我挺恨她,觉得她才是我的罪魁祸首。她不天天喊着要吃要喝的,我能去偷吗?不偷不盗,我上哪给你弄吃弄喝去?我不是没工作,也是正儿八经的林业工人,可我这小体格,伐木扛木头都不行,两天不到头就能把我累趴下。

不过,想想也不全怪她。嫁汉嫁汉,穿衣吃饭。当初她嫁给我,不就是图我是个正式工人,生活有保障吗?哪成想我是个吃货,是个吃啥啥不剩、干啥啥不中的主。没手艺,没特长,除了喝大酒,别的一无是处。要不是爹妈帮衬着,生活恐怕都成问题。

那时候她挺满足,嫁给我总比嫁个顺龙沟找豆包的农民强。至少我在他们村里人眼中是镇里人,是吃供应粮的。他们全家连带亲属说起我来,都觉得有面子。哪知道,我就是个二混子。

开庭的时候她也来了,看她的表情很惊讶。那时候她才知道,我的“公粮”全交给别人了。当时我还想,你怎么不把姑娘给我留下?后来一想,也不行。自己将来都不知道怎么活呢,再带个孩子,不得喝西北风?孩子当时那么小,没爹行,没妈怎么行?爷爷奶奶姑姑大爷再好,也不如亲妈呀。带走就带走吧,我也省心了。

可我还是恨她。这么多年过去,你怎么样我不管,我女儿呢?她是什么情况?上学有没有人欺负?考上大学没有?找了个什么样的对象?生活得幸不幸福?还能不能想起还有个爹,亲爹?难道真的就这样老死不相往来了?

第六章:条件一定要匹配

出狱后,我房无一间,地无一垄,连住的地方都没有。那时我妈因为我判刑病倒了,我回家的时候,她已经好了很多。可因为给妈看病,家里不宽裕,又多了我这个“白吃饱”,房子也不够住。当时老姐还没结婚呢,为啥?因为我呗。队长家出完事儿,大志和她就黄了。她不死心,总幻想着大志还能回心转意,这一等就是好多年。后来,她找了个二婚的老姐夫。

住着不方便,我向爸妈借了点儿钱,加上民政所给的那点救助金,租了个小房子,自己过上了。这几年,我很少想老婆,虽然离了吧,在心里也那么叫。不是不想面对现实,是习惯了。想得最多的,是姚红。想她那一身红,想她身上的香味儿。都说家花没有野花香,一点儿不假。说实话,我老婆可不丑,要不然凭什么嫁给我呢?条件往往是对等的,可以门不当户不对,但条件一定要匹配。

刚才我说了,老婆就像那家常菜,总是一个滋味,总有吃够的那一天。除非有的时候需要,才饥不择食地来那么一顿。别的女人就不一样,歌厅就像那饭店,姚红就像那道菜,色香味俱佳,而且每次味道都不同。所以有人会经常光顾。也不是我长情,总觉得别人不如她,所以一直惦记她。总觉得她和别的女人不一样。下身的冲动变成胃里的翻涌,机械运动时想的都是她。

现在回来了,心急火燎地想去找她。可是,人要有点自知之明。想吃菜,兜里得有钱呐。所以我一直忍着,忍着。这人呐,真是怪,越忍吧,越忍不住;越忍,越想她。可是没钱哪,没钱可以不让干,但不能不让看吧?我偷着去看过她,当然不能像以前那样理直气壮、明目张胆地看,只能躲在歌厅对面偷偷看。

这一看,吓了我一跳。原来的这家歌厅,门上只挂了个小红灯笼,旁边挂个小牌子,上面歪歪扭扭写着“歌厅”两个字。现在不同了,地点没变,房子变了,门脸儿大了,有招牌了,叫“夜来香歌厅”了。不用想都知道,里面肯定大变样。小姐一定有很多,客人也少不了。为什么?因为那时候时兴,人们手里刚有俩钱,知道有这么个消遣的地儿。它刺激着男人的肾上腺,生意能不好吗?何况还是半公开的。所以有的人有恃无恐,有的则躲躲闪闪,却是兴隆一时。

我徘徊了三天,准确地说是三个晚上,终于在那天晚上的九点多,看到了一身红的姚红。她是送客人出来,看得出那家伙是个常客。当时我心里那个酸,真想冲上去给他几个大嘴巴。可是哪敢哪?现在人熊货也囊,没那个胆量了。再一看姚红,几年不见,更成熟了。浓妆艳抹的,那个好看就别说了。

回家后,想着她,喊着她,回忆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情景,自己放了一炮。泄劲了,我就开始想,不能总这样意淫哪。我要让她重新回到我怀里。我现在是孤家寡人一个,没人管没人问的,那是要多自由有多自由。

想潇洒,钱可是最基本的东西。可是没有钱哪,我哪儿弄去呀我?没钱的滋味太难受,什么事都办不了。怎么办?怎么办?找工作吧,什么都不会;出大力吧,没那劲儿。思来想去,一翻身,我从炕上爬起来,突然想起来一条道——偷盗。

不是我没脸,不是我不怕。能不怕吗?那三年大牢让我度日如年,想想都哆嗦。可能真的是好了伤疤忘了疼。可是为了姚红,为了不让别人看不起,为了有吃有喝抽好烟,我又重操旧业了。不过这次我学精了,兔子不吃窝边草。我决定去县城,打一枪换个地方。即使被抓,事儿也不大。我勤拿少取,一个月后,集腋成裘了。兜里揣着厚厚的一叠人民币,兴冲冲、昂首阔步、又心急火燎地去找她。

见到她的那一刻,我眼泪在眼圈里转,激动的。她见到我的那一刻,只微微愣了一小下,眼睛眨了眨,好像在想:这个人挺眼熟。我说:“你把我忘了?”她说:“有印象。”

有印象?为了你,我不知道遭了多少罪;为了你,我妻离子散;为了你,我又去偷又去盗的。你只淡淡的一句“有印象”,就把我打发了?我要让你知道知道,我是怎么过来的。于是,我便像碎嘴子似的,向她讲述了我的遭遇。她呢,不是“嗯”就是“啊”地敷衍我,根本不往心里去,甚至来了句:“你能不能快点?我还有客人呢。”

妈的,突然在心里,我就骂了她一句。都说你无情,说得真对。原来你姚红就是为了钱,不讲一点情。我这个恨,感觉到她香水味里混着廉价烟味,突然想起看守所墙根的尿骚气。下身的冲动变成胃里的翻涌,机械运动时盯着她睫毛上的亮片,像盯着法庭上的吊灯。窗帘缝隙漏进的月光,把她身体切成明暗两半。我像个笨拙的外科医生,在苍白的皮肤上寻找麻醉的穴位。没等我有走的意思呢,她就催促我买单。她收钱的动作让我想起菜市场称肉,案板上的电子秤发出清脆的滴声,和看守所铁门关闭的声响惊人相似。

我虽说没几个钱,可好歹也是个有骨气的爷们儿。那天,我是真被惹火了,怒火中烧。那家歌厅我照去不误,每次都点名换人,就是不要“一身红”。我铁了心,绝不再在她身上花一分一毫。你猜她怎么做?她居然吃醋了,还开始在背后捣鼓事儿。有一天,她单独把我拉到一旁,低声劝道:“别再来这儿了,找个正经姑娘成家,好好过日子,这地方就是个填不满的无底洞。”

我听了,不禁冷笑一声,心里想着:你可不就是那个无底洞嘛!我在你身上砸了多少真金白银,连根毛都没见着响。现在看我不理你了,就来这套猫哭耗子假慈悲?我可不吃你这一套。我二话不说,甩开她的手,挺直腰板,大步就走。走了几步,我回头轻蔑地瞥了她一眼,只见她低下头,转过身,抬起胳膊像是在抹眼泪。哼,管她是真哭还是假笑,我才不在乎。

从那以后,我彻底放纵了自己。偷东西来钱太快了,那种兜里有钱的感觉,简直爽翻了天。我能买豆浆,喝一碗倒一碗;买油条,吃一根扔一根。大酒店、小饭馆,我想去哪儿吃就去哪儿吃;散酒、瓶装酒,我想怎么喝就怎么喝。我吃喝不愁,醉了以后,看谁不顺眼就张嘴骂,谁要是不小心碰我一下,我抬手就打。

第七章:只想报复他们

为啥我这么张狂?因为我有钱啊!兜里厚厚的大白边从来没断过,我谁都不放在眼里。我光棍一条,光脚的还怕穿鞋的?你们拖家带口的,哪有我自在,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,我怕谁?你说我怕谁?从那以后,我成了镇里出了名的酒蒙子、二混子。很多人见了我,都远远地躲开,生怕我骂他们、打他们。那时候就是这样,镇里的人胆子小,都知道我蹲过监狱,自然不敢靠近我。

现在我才明白,人家哪是怕我呀,我被酒色掏空了身子,瘦得皮包骨头,他们是嫌弃我,把我当臭狗屎,根本不屑搭理我。谁会跟一个醉鬼一般见识呢?

虽说镇里没人愿意理我,但这不代表别的地方没人敢惹我。清河就这么大,我又经常到处瞎晃悠。俗话说,夜路走多了,总会遇到鬼。终于有一天,我碰上了比我还横的主儿。

在县里,我常去一家招待所落脚,旁边有家大浴池。只要我去县里,肯定住那儿,也必定去洗澡。那天,我洗完澡,搓了背,正舒坦地躺着休息,有个不长眼的家伙从我身边经过,不小心碰了我一下。我火冒三丈,抬头就骂:“你他妈眼睛瞎了啊?”

这人叫大虎,是这一片出了名的混混头子。他身材高大魁梧,满脸横肉,平时在这一带横行霸道惯了,手下养着几个小弟,专门帮他打架惹事。大虎脾气暴躁得很,心眼极小,睚眦必报,谁要是敢冒犯他,他肯定会变本加厉地报复回去。他在社会上混了好些年,早就信奉弱肉强食那一套,向来靠拳头解决问题。

大虎被我骂了,回怼道:“哟,这儿还躺着头猪呢。”这可把我给气炸了,我抬腿就朝他踹了一脚。大虎见我真动手,啥也没说就走了。我还以为他是个孬种,不敢跟我硬刚,没想到他是去叫人了。

其实,我和大虎之间的矛盾,可不是这一次冲突才有的。之前我在这一片嚣张跋扈的时候,就已经引起他的不满了。他觉得我一个蹲过监狱的人,还这么张狂,坏了这一带的规矩。只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收拾我,这次我主动挑衅,正好给了他借口。

等我穿好衣服走出浴池,瞬间傻眼了。加上大虎,一共有四五个人在门口堵着我。大虎一看到我,伸手一指,恶狠狠地说:“就是他!”这几个家伙二话不说,上来就架着我走。他们怕我喊人,还把我的嘴给堵上了。没走多远,在一条小路边,他们就开始动手了。你一脚,他一拳,把我打得那叫一个惨。我的脸肿得像猪头,眼眶乌青,衣服也被扯得稀巴烂。

我反抗了吗?废话,四五个人围着我,又踢又打,我哪有机会反抗啊?根本动弹不得。我被打得“哎哟哎哟”直叫。最后他们问我服不服,我哪敢不服啊,只能赶紧服软,他们这才拍拍屁股走人。看着他们大摇大摆地离开,我强忍着疼痛,在心里暗暗发誓:你们群殴我,我打不过,等你们落单的时候,我非得把你们揍个半死不可。

你可能要问,我为啥不报案?报什么案啊!那时候,只要没把人打死,一般都不会报案,也不会讹人,被打服了,这事就算过去了,连医药费都得自己掏。要是有能耐,可以约好时间、地点,再单挑,不然会被人看不起。这在当时可是社会上的“规矩”,只有那些窝囊到家的人,挨了打才会去找公安。不然怎么叫混社会呢?混社会靠的就是讲义气,没这点,根本没法在道上混,更别想出人头地了。

我擦了擦鼻子里流出来的血,拍了拍身上的灰,一瘸一拐地回到招待所。服务员看到我这副狼狈样,问道:“你这是遇到抢劫的了?”我冷哼一声,白了他一眼,没搭理他,径直回了房间。我越想越气,这顿打挨得太窝囊了。他们四五个打我一个,算什么英雄好汉?要是一对一,我可不怕他们。可再仔细一想,他们个个身强体壮,就算单挑,我也未必打得过他们。

躺在床上,我翻来覆去,怎么也睡不着。脑海里不断浮现出被打的场景,那钻心的疼痛和屈辱感,像毒蛇一样啃噬着我的心。我又想起在监狱里的日子,每天都盼着能出去,发誓再也不干违法的事。可现在,我又被愤怒冲昏了头脑,一心只想报复他们。

我心里清楚,要是真去报复,一旦被抓住,肯定又得进监狱,那我之前受的苦不就白受了吗?而且,我虽然光棍一个,但也不想再失去自由啊。可是,这口气我实在咽不下去,凭什么他们能这么欺负我?我可是蹲过监狱的人,绝不能让人觉得我好欺负。

我在心里反复权衡,一边是对自由的渴望和对再次入狱的恐惧,一边是难以平息的愤怒和报复的欲望。这种矛盾的心情让我心烦意乱,一整晚都没合眼。

既然明着干不过他们,那偷偷下手总行吧?我养了两天伤,感觉好点了,就开始到处找他们。一边找,一边还干着老本行。这天,我晃到一个小广场,有几个老头老太太在那儿锻炼身体,行人不多。我正百无聊赖地瞎逛着,不经意间一抬头,嘿!广场边上走着的,不正是那个大虎吗?没错,就是他,就是他找人把我打成那样的。我几步就跟了上去,悄悄地尾随在他身后。

我手里拎着个啤酒瓶子,这是我准备的“武器”。我可不带刀,刀那是凶器,容易出人命,这点我还是知道的,要是不懂,那牢就白坐了。拿棒子也不行,大白天拎着个棒子,太扎眼了。只有啤酒瓶子最合适,关键时刻还能灌一口,别人也不会多想,谁能想到这是我用来打人的家伙呢?

我悄悄地跟在大虎身后,他丝毫没有察觉。等走到他身后,我瞅准时机,举起啤酒瓶子,照着他的后脑勺狠狠地砸了下去。大虎一下子懵了,还没等他倒下,我又一脚踹了过去。他倒在地上后,我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。我正踢得解气呢,突然,有人从后面一把抱住我,只听一声大喝:“大白天的就敢行凶,你胆子也太大了!”接着,我就被摔倒在地,随后,一副手铐铐在了我的手腕上。

第八章:再也不走回头路

我看着地上满头是血、疼得直打滚的大虎,心里暗自得意:让你也尝尝被人揍的滋味,知道知道拳脚落在身上有多疼。可很快,我就回过神来,心里犯起了嘀咕:到底是谁把我抓住了?这人怎么还随身带着手铐呢?

进了派出所,我才弄清楚,抓我的是那个被贬职的队长。这个小广场刚好在他的管辖范围内,我在他的地盘上闹事,又刚好被他撞见,他怎么可能不管呢?

这个队长叫曲伟,为人刚正不阿,嫉恶如仇,对辖区内的治安管理格外严格。他年轻的时候,参与侦破过不少重大案件,经验丰富,洞察力敏锐。他每天都会在辖区内巡逻,像小广场这种人员流动大的地方,更是他重点关注的区域。

那天,他像往常一样在小广场附近巡逻,远远地就看到我鬼鬼祟祟地跟在大虎身后。凭着多年的经验,他立马察觉到不对劲。于是,他悄悄地跟了上来,就在我动手的那一刻,他果断出手,把我制服了。

你说这事儿巧不巧?简直就像编好的故事一样,无巧不成书,可事实就是这么巧,偏偏就是他亲手把我给抓了。

结果很简单,大虎去验伤,达到了轻伤标准,而我呢,因为故意伤害罪,又被判了刑。这次判了我两年六个月,因为距离我上次犯罪还不到五年,属于累犯,所以又加了我六个月刑期,要不然就只判两年。那一天是 1999年 8月 9号,一个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的夏天。这是我第二次进去。

被押解进监狱的那一刻,四周的高墙铁门仿佛一下子把我和外界隔绝开来。我望着头顶那一小片天空,心里头乱糟糟的,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。这次进来,我本以为报了仇,心里会痛快些,可当真正身处这熟悉又冰冷的环境时,那一丝所谓的“快意”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,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后悔和深深的无奈。

我躺在狭窄的板铺上,脑海里不断回放着过去的点点滴滴。想起第一次入狱时,父母那失望又痛心的眼神,母亲因为我急得病倒在床,父亲整日唉声叹气。那时我就发誓,以后一定要好好做人,不再让他们为我操心。可如今呢,我不但再次让他们的期望落空,还永远地失去了他们。他们到死都没能看到我改邪归正,堂堂正正地生活。我真是个不孝子啊!

还有我的前妻和女儿,因为我的荒唐行为,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散了。我曾经以为自己拼命去偷去抢,是为了让她们过上好日子,可实际上,我不过是在给自己的无能和贪婪找借口。我亲手毁掉了原本可能幸福的家庭,让女儿在没有父亲陪伴的环境中长大。我哪里配做一个父亲呢?

再想想这次为了报复大虎,我不顾一切地冲动行事。我明明知道再次犯罪的后果,也清楚监狱的日子有多难熬,可还是被愤怒和欲望冲昏了头脑。我太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了,太想在别人面前证明自己不是好欺负的,这种强烈的欲望让我根本无法忍受被大虎他们羞辱的事实,所以才不顾一切地想要报复。可现在呢,我又一次失去了自由,成了这铁窗内的囚徒。

我不禁反思,这一切难道仅仅是我自己的错吗?社会环境对我的影响难道就不大吗?从小,我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小镇,身边的人大多为了生计奔波,文化水平普遍不高。在这样的环境里,我没受到良好的教育,也没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。后来成了林业工人,却因为身体原因干不了那份活,生活的压力一下子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,让我渐渐迷失了方向。

歌厅里灯红酒绿,纸醉金迷,姚红的温柔乡,让我尝到了有钱的滋味,也让我体验到了被人追捧的虚荣。这种欲望就像一颗毒瘤,在我心里疯狂生长。而社会上像大虎那样的混混横行霸道,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。他们的存在让我觉得只有靠拳头才能解决问题,让我变得更加肆无忌惮,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。

我也曾想过要努力改变,找一份正经工作,踏踏实实地过日子。可现实却一次次给我泼冷水。我没技能,没学历,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。就算找到了,那点微薄的收入,根本满足不了我对物质的欲望。我在欲望和现实之间苦苦挣扎,最终还是被欲望吞噬,一次次陷入犯罪的深渊。

我望着天花板,泪水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。命运啊,你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公平?可仔细想想,这一切又何尝不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呢?我恨自己软弱无能,恨自己抵挡不住欲望的诱惑,更恨自己一次次辜负了家人,也辜负了自己。未来的两年六个月,我不知道该怎么熬过去。也许,我真的应该好好反思自己的人生了。希望这一次,我能真正地醒悟过来,等出去以后,能重新开始,再也不走回头路……

这次进看守所,我心里竟有几分得意。为啥呢?因为我报了仇。经过之前的经历,我对看守所的门道已经摸得门儿清,也琢磨出一套对付管号人的法子。我使劲儿讨好他,好话不要钱似的往外倒,把他哄得晕晕乎乎,找不着北。

我满脸堆笑地说:“在外面就常听人说起大哥您的大名,都说您是个特别讲究的人,我打心眼里崇拜您呐!”没想到,这招还真管用。

其实,我也不是瞎吹。在社会上混,多少有点消息渠道,确实听人提过他,对他也算略知一二。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了,还真把他给唬住了。这次我不仅没挨揍,后来还成了号子里有点地位的人。再有新犯人进来,我就开始收拾他们,整人的招数那叫一个多,以后再跟你细讲。

一想到这些,我心里就乐开了花。俗话说,两座山到不了一块儿,可人要是有缘,早晚能碰上。这不,离被转去监狱服刑没几天了,冤家路窄,熟人来了——准确说,是仇人来了。打你的肯定是仇人,你猜是谁?就是我第一次进来时,用鞋底子抽我的那小子。

他一进号子,我立马就认出来了。我赶忙找机会跟号子里的老大吹风,偷偷跟他说:“老大,这小子在外面跟我有仇。”老大很给面子,完全同意我收拾他的计划。先让他洗凉水澡,接着让他“吃大饼”(一种体罚方式),哪怕打吐了,规定的数量也得吃完。这小子被我用凉水浇得差点跪下求饶,被鞋底子抽得直喊我祖宗。可这还不够,吐出来的东西,我让他用判决书一点点擦干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