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乡镇工作,事情很繁多。阿三除了做记得的统计工作之外,还兼任镇里的纪委委员,计生助理,包村工作组长。幸好当地的群众还算配合政府工作的,大多数工作都能顺利开展。以前下乡,村民都很热情,难免都会请吃饭,喝点酒,也有喝到兴奋的时候。喝过头,就会做错事,胡言乱语,上班时摇头晃脑,严重影响形象。但是这种次数不多,多了就不好。但是的年代就是这样子,有一些的招待经费。在正常的年代,做点正常的事情。
以前跟群众打交道,必须要喝两杯沟通感情。大多数我见过很多的领导,都喝吐过,第二天起来照常上班。酒喝到一定程度,事情就很很好办。但是很伤身体是真的。
记得是深秋的一个下午,当时刚好是下班时间,不住镇的同志们都回家了。要不回县城,要不回本镇的家。阿三当时是带着一家人住镇的。镇党政办接到群众电话说,有两个村群众打起来了。刚好当时,Z长还没有回县城,就约上我去现场劝架。
去到现场,双方都有30人左右,都有劈刀,铁棍等武器,一触即发。当时我跟Z长在双方的中间劝说,但是还是不听。过了十分钟,派出所的指导员也来了,还是不听劝。我喊指导员对天鸣枪,但是当时考虑枪支管理太严,结果没开。五分钟后,双方克制不了情绪,用石块,砖头相互对射。我们见情况恶化,以免受伤,纷纷跳到路边的水田里面去避险,记得当时的水田还有点软。要不是当时不快点,估计要受伤了。
不到几分钟后,双方刀光剑影,相互砍杀,造成了一部摩托车损坏,3人受伤。后来,县公安局的下来取证,抓人,一个都不留,聚众闹事影响极坏。
这是阿三看见过最凶险的一次聚众斗殴,并且从头到尾都在协调处理。之前在做村G的时候,见上访闹事的大多数静坐,拿一两把铁铲去而已。这次真是大胆。
幸好当时命好,没有光荣牺牲。
父亲的离世,需要不断地用心工作去抚平内心的忧伤,让自己忙起来,才能忘记过去。
其实在乡镇工作,每年都会参加几次森林火灾的扑救。记得有一次,是晚上八点集合出去处理火情的。出发的地点是在全镇最高最陡峭的山,但是每人一把电筒,一块面包就出发了。去到现场,火势很大了,难以控制,镇长在现场向上级汇报了情况。我们一帮镇干部刚刚来到山脚,大火就已经把我们围住了,根本去不到火源的位置。只能静静地等待烧少过之后,才能去扑更大的地方的火。一个小时,后县里的防火队到了,我们就跟在他们后面协助他们向火场进攻,毕竟他们的设备先进,我们只是普通的大火把而已。在黑夜里打火十分危险,一个是地势不好把控,哪里是山坳,哪里是山沟,晚上看过去都是平平的。晚上去山上扑火摔跤,被野草割伤都是很正常的现象。跟在县防火队员后面,八志草(当地方言)比人还高,我们一样冲过去。那次森林火灾一直到半夜两点才扑灭。后来为了感谢县里来的防火队,我们煮了一大锅瘦肉粥,还有每人两包烟。相对于我们他们确实很勇猛,很专业,很辛苦。
那个时候,还流行救火英雄。要是现在,不就提倡这种了。生命第一,安全第一。